关于2015年度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天津市2015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的统一安排,兹定于4月13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消防局南开支队特勤三队(南开区飞鸿路与信美道交口)。
二、时间:
2015年4月13日(周一)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期间。
三、相关要求:
(一)各职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地生源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职位三、职位七的考生,需携带招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三、职位四和职位五的考生,需提交两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工作时间界定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参照《2015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导》第十二条:“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的解释执行)。同时,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及从事岗位的详细证明材料。
(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六)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一支钢笔或签字笔。
(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在复审现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八)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此外,按照市公务员局要求,我局在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南院第一教学楼(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5号)张榜公布考生公务员笔试成绩。
特此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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