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珙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专职交通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1.招聘岗位:本次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岗位为珙县乡镇交管办专职交通管理员。
2.招聘名额:本次招聘的乡镇交管办专职管理员为51名,其中女性不超过8名,具体各乡镇名额见附表。
3.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珙县乡镇交管办专职交通管理员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临时聘用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珙县符合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背《计划生育法》等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名首日已年满18周岁未满31周岁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
3.退伍军人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余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两眼裸视4.0以上。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能报考: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份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交通管理工作者。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8月19日。
2.报名地点:珙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黄继,联系电话:4319560。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上述资料复印件各1份、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4.报名费用: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17:30到珙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6.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综合考核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聘用总成绩的60%。
(二)面试。笔试后,按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招女性的单位男女单独划线)。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试者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情况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聘用总成绩的40%。面试时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核。委托第三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按照聘用总成绩的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所报考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经批准,若有乡镇铰管办缺额的,可优先在填报缺额乡镇交管办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果还不能补齐的,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考的人员为珙县乡镇交管办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进行全面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聘用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年珙县最低工资标准。食宿自理,工作服装按规定配备。社会保险按规定交纳。
七、本公告由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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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公安局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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