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公安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报考维语、藏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上传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24: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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