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公安局
凉山州林业局
凉山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42名(其中县级公安机关招录239名,县级森林公安招录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人事考试网(www.lszpta.gov.cn)、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z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凉山州常住户口”或“木里县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户籍为凉山州或木里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5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12.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名额
本次共招录人民警察242名,其中:县级公安机关239名,县级森林公安3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凉山州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其中:报考藏汉双语职位(职位编码26190019、26190020、26190021)的考生,必须先到木里县公安局参加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进行网络报名。
(一)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进行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地点:木里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宗敏 1382475381,13518426696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者,发放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测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①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②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11月3日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科目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人民警察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