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吉林长春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620人公告》可知,2018年吉林长春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男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六)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八)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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