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8人(文职辅警43人,勤务辅警135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18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男性18至40周岁(1978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18至35周岁(1983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文职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勤务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6、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详见《金华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18年9月6日0时—9月16日18时。
网址:http://220.191.230.213:8080/jhga/index(金华公安服务在线)。
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9月16日18时—9月20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9月21日0时—9月22日17时。
通过初审的人员以及基本条件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初审不合格人员,可在9月22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再次报名人员于9月23日0时-9月24日24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基本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改报。
(四)资格复审
时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金华市人才市场2楼(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以及特殊岗位资格条件情况,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特警支队特勤岗位人员有附件2中所列加分情形的,需提供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提供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报考材料
(五)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相关岗位需加试基本公文写作或实务操作能力测试(详见附件1)。考试范围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基本公文写作或实务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取两项成绩的平均分。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警犬技术、交通管理、机动警卫、特警支队以及监察留置所特勤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计划招聘3名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计划招聘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警犬技术、交通管理、机动警卫、监察留置所特勤岗位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各单项成绩均需合格。报考特警支队特勤岗位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各单项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50分),并按实际测评成绩计入总分。体能测试实施细则及标准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特警支队特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三项体能测评成绩平均分×70%)×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期一般为1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金华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各岗位年工资性收入为5.4万-6.4万起,并根据层级晋升情况以及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四)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金华市公安局招聘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金华市公安局
2018年9月5日
3、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实施规则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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