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的精神,我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计1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招聘技术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医学相关专业2名(1名男性,1名女性),计算机相关专业11名(男性),中文相关专业2名(性别不限);
2、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男性);
3、市公安局监管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名(男38名,女4名);
4、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名(男性);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
6、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
7、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招聘技术警务辅助人员5名(计算机或中文相关专业,男4名,女1名)。
二、招聘范围
以玉林市为主(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三)应聘勤务辅警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应聘刑侦支队、网安支队技术辅警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具体报名日期起算,下同),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巡警、交警岗位要求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厘米以上。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中共党员及有摩托车驾驶证、汽车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色盲、色弱的人员;
8.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至9月14日(8:00-24:00)。
2.报名方式方法: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表》(样式详见附件)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科的电子邮箱(ylgafjk@163.com),辅警科根据人岗匹配性,决定是否通知应聘者提交材料进一步验证。
进一步验证须提交的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简历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样版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简历表》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3.材料提交地址: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科(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玉林市公安局技术业务大楼七楼)。
五、聘用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对工作岗位的认识、临场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电脑操作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面试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玉林市公安局技术大楼(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
(二)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一般岗位须进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WORD2007和EXCEL2007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写作、会计、计算机、医务、影音编辑、驾驶等岗位还需要进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测试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由本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表现、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五)公示
应聘人员经面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限毕业半年内)、当年退伍军人(限退伍半年内),可以简化聘用程序。
七、聘用待遇
(一)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最低工资为267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金,其他方面待遇面议。福利待遇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有关政策变动做相应调整。
咨询机构: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科
咨询电话:0775-2582429
玉林市公安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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