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4.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同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及要求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政审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2.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政审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岗位调剂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岗位和看护特勤岗位中,如出现其中一岗位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在本人自愿基础上,可从另一岗位招聘计划满额后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调剂公告。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警务辅助岗位或看护特勤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签订保密协议,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期间劳动合同的续聘与解除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聘用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和看护特勤人员实际工资为每人2500元/月。
(二)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含个人缴纳部分)。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聘用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和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中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看护特勤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四)此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在开封市公安局官网(http://kf.henanga.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kfsrlzyw.com/)、开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kfdzzjy.com/)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371-23857996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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