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月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4.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在测试前按照要求进行身高测量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3.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4.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zzga.zhengzhou.gov.cn/)通知为准。
5.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六、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低于面试比例,未进入首批面试名单且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有效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宣布,需加权的岗位,加权后面试成绩和加权系数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递补人数达不到本岗位拟招聘人数要求的,经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调剂补聘。调剂补聘相关事宜,通过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3.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试用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
十一、聘用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委托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郑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郑州市财政预算。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本网站查看招聘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凡发现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要求、考察合格后无故自动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4.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郑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9623260(请考生于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每天8:30至20:00期间拨打)
20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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