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试
1、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能时间和地点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2、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因体能不达标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有以下情形者视为不合格:
(1)色盲。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3)文身。
(4)肢体功能障碍。
(5)乙肝病源携带者。
以上项目不可复检。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 可提出复检要求,经“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体能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向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聘用。
(十)加强招聘人员管理
此次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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