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到大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中,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择优聘用。
二、计划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辅警86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负责协助开展警务活动,岗位设置如下:
1.刑侦大队2名,男性;
2.治安管理大队2名,男性;
3.禁毒大队20名,男性;
4.应急特勤大队26名,男性;
5.看守所3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2名;
5.桃城派出所15名,男性;
6.雷平派出所3名,男性;
7.榄圩派出所4名,男性;
8.全茗派出所2名,男性;
9.那岭派出所5名,男性;
10.堪圩派出所4名,男性。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至2019年2月2日止);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学历;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6.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熟悉越南语、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有熟练驾驶技术、有文体、写作特长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27日-2019年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七楼707/708室。
(四)报名材料: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三)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大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暂签一年。
(二)被聘用的辅警人员经费按县政府批复的2.78万元/年、人(含五险)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旅差费;不提供住宿;被聘用辅警人员伙食安排在工作单位,伙食费按具体标准执行;辅警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0771-3630701
0771-3627695。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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