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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周口鹿邑县招录第六批辅警100人公告
鹿邑县公安局委托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第六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进行核减。
二、招录人数
执勤类辅警100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二)男性,鹿邑县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3月1日--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函授和自考取得的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无缺陷、无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校类毕业生,计算机类专业或特长者(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予以辞退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7、曾被鹿邑县公安局辞退及主动辞职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17时止。
报名地点: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北关红绿灯东30米路北),联系电话:0394-7868333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复转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六张;4、纸质版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两份;5、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行笔试环节。
(二)笔试
主要测试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含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计算总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及违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须提供县级(含)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以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可以参加相应测试项目,凡在体能测试中出现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能测试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取前100名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
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确定为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政审。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拟确定为聘用人员,采取边培训边公示的方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经查证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10日的岗前培训,费用自理。培训内容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安排相关科目。
四、聘用
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到鹿邑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须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定。
五、工资与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鹿邑县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统一发放服装,并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发放绩效工资。
河南金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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