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0年11月1日出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材料,学历证明复印件,学信网能查到);
6、具有本市农村地区常住户籍(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低保户,无业人员等享受国家补贴人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有原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关材料;
10、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以及其他不良记录,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政审材料;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
11、确认在户籍地社保所已经登记为失业或待业状态且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无业求职登记农村劳动力;社保已经操作减员或失业转街道(需提供材料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已经年审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
12、本人不具有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的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3、由于个人原因或因违反用工(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的,已被列入城市公共服务类行业黑名单人员,不可再次报名。
14、18个月内入职同一家用人单位(派遣单位顶峰皓华)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15、此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岗位职责
(一)勤务辅警岗位: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禁毒等宣传教育等;部分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
(二)警犬训导勤务辅警岗位:关心爱护警犬,认真做好亲和工作;按规定定时、定点、定量、定温喂养警犬,每天要认真观察记录警犬的精神状况,食欲的增减,运动时的表现及排泄物性状,以便及时发现和诊治疾病;每日为警犬进行犬毛梳理,及时清除犬体的污物及寄生虫,按照季节特点定时给警犬洗澡,使警犬始终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每天早、晚各散放一次,时间视季节、气温而定;针对不同警犬品种、性格特点,开展日常专项科目训练,按计划完成每天的警犬训练任务,并进行考核;对小犬、伤犬、病犬、孕犬,要按照医务人员的要求喂养,并将警犬的进食情况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和民警;配合做好喂药、上药工作;保持犬舍、犬厨房、犬浴室的卫生干净整洁,犬舍内外每天要进行清扫,每周要彻底消毒;定期为警犬做好防疫工作,配合医务人员、民警做好犬的体内外驱虫、免疫、体检、消毒工作;完成巡逻防控、设卡盘查、巡逻震慑、防暴安检等日常勤务工作;配合民警做好基地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
三、薪酬标准
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年薪不低于670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派遣公司按照规定为辅警申报每人每月2500元的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合计不低于9.7万元/年。补贴期限按北京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现行政策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四、应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本市农村地区公开招录,由顶峰皓华派遣公司组织招聘会。
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体检、心测、体测、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录环节后择优录取,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上岗。
招聘上岗工作按照“一次报名,三项测试”的方式实施,即先向派遣公司报名,再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1、凡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将采取短信通知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
2、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三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确定录用人员,并以短信形式或电话通知本人。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4、参加招聘时须携带:
⑴本人近期两寸证件照2张(均白底)、
⑵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有变更页一并提供)清晰复印件一份
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清晰复印件一份
⑷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附一份学信网查询结果复印件)
5、根据招聘人数,通过“三项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局属各单位辅警岗位上工作;录用上岗的辅警任用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6、在招聘工作全流程期间,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
7、参加现场招聘人员须提前填写好《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勤务辅警报名表》或《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警犬训导勤务辅警报名表》。
报名表请见附件1
附件1报名表.docx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张老师010-68313537 李老师010-68313537-8008、
孙老师010-68313537-8010
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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