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公安局2019年辅警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0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同等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体能、身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4.本次招录人员男性优先。年龄为20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内地户籍优先;
5.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发放。上岗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十二师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辅警工资纳入师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辅警办公、装备等公用经费按照兵团财政局《关于兵团公安局机关配备辅警有关问题的复函》(兵财函〔2017〕1528号)标准执行。辅警薪酬、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按照兵团财政局《关于对〈兵团公安局辅警薪酬福利保障标准〉有关内容征求意见的复函》(兵财函〔2018〕269号)标准执行。
本科学历:应发10365.18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发5821.03元/月;
大专学历:应发10243.7元/月(含五险一金),实发5752.83元/月;
中专及高中学历:应发9545.5元/月(含五险一金),实发5360.68元/月。
(二)增资标准
参照公务员工资制度及相关政策调整比例执行。
(三)福利标准
1.体检费标准,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体检一次,体检标准1000元/人;
2.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 辅警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带薪休假等参照民警标准执行;
5. 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办理十二师户籍(位于乌鲁木齐市内),享受十二师本地居民相关待遇;
6. 可享受十二师公安民警的团购房政策。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简章与报名。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并组织报名和完成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和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起,9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
十二师公安局百园路派出所罗马天街WK02便民警务站(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左侧。公交76路十二师师部站下车即到,地铁1号线三宫站下车向东700米即到)。
报名电话:
0991-5537045(上午10:30—下午19:30,中午不休息)。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现场领取报名表,填报完毕即视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等工作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2、电话报名。非本地报名人员可电话报名,工作人员登记完毕即视为报名成功。随后下载报名表(附件:报名表,复制至Excel表格内填写),填写完毕后,存储文件名:XXX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2sgaj@sina.com),审核通过后,等工作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4×10折返跑。
(四)笔试。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十)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十二师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证,冒充退伍军人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侦查部门查处。
本《招聘简章》由十二师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请关注十二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彩虹卫士”,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此平台发布。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