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15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
2.截至2019年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9年8月7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6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7日至2001年8月7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urumqi.gov.cn/hrss.htm)发布。
(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用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7类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5.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士兵加5分;
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加5分;
7.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自治区优秀巡控队员奖励的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笔试成绩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相关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
1.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任职文件和立功相关证明;
2.截至2019年8月7日,在乌鲁木齐市基层巡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由各区(县)政法委提供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