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与各城区(开发区)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869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3日10:00至8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http://118.24.175.187:8080),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nanning.gov.cn/)首页“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题信息”中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南宁市公安局(不含五县)辅警。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10日8:00起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将于8月2日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时间暂定于8月中旬。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3)。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文职岗位、大型车辆驾驶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单位开展。
(四)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五)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岗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用人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 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各城区(开发区)分局门户网站、“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三)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150-35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1971,0771-2891166。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附件1: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附件3: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docx
附件4: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docx
附件5: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练习题.xlsx
南宁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