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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录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共有23个职位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将上述职位开考比例放宽到1:3,并对未达到1:3的15个职位调整如下:
1.无人报考的11020607、11020608、11020701等3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
2.有人报考,但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的11020201、11020301、11020601、11021201、11021301、11021601等6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笔试考务费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3.达到最低开考人数,但未达到1:3的6个职位,缩减录用计划。其中:11020501、11021901、11030612等3个职位各缩减1个录用名额;11021001、11021501、11022301等3个职位各缩减2个录用名额。
特此公告。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