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计划于2014年10月31日9:00公布。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10月31日-11月2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2014年11月5日公布。
笔试成绩及其计算方法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11月上旬公布。
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 ×50+(公共科目笔试加分)] +[×50]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有关单位审核:符合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的考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分别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省法院、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交报考职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交司法厅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本次拿出招录计划的10%,用于招录“五项目”基层服务人员;拿出20%左右的招录计划,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详情请查看《2014四川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