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班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2015年第43号)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9: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考生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公安局院内裙楼一楼大厅(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乘车路线:乘1路、6路、58路公交车在“红星楼”站下) ,联系电话:0816—2498052。
(四)考生须携带的资格复审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大专学历考生,须出具户籍证明。
5、“2013、2014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未就业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今后不再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于2015年12月2日下午16:00-17:00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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