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 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市司法局五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26-2332669。
(四)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 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 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 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 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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