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递补体检人员
(一)参加递补体检人员(见附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 、体检时间安排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08号大门口)统一集中,8:00准时出发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每人准备500元体检 、交通等费用(体检当天医院按实际费用收取)。2月2日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公布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复检或进一步检查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dykszx.com:88/)另行通知,需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予以关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当日,考生须带上本人的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便查验身份,并请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贴体检表)。
(二)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请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务必在指定时间前到达集中地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集中出发前交出所有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体检过程中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与外界联系,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体检,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六)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要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1.考生如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必须上交统一保管。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紧跟带队人员,服从安排。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五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原标题: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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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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