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
报考说明
一、关于培养及管理方式
1.今年我区基层政法定向招录招生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今年我区基层政法定向招录招生只有专科教育层次。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被录取人员怎样管理?
答: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及自治区司法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3.通过考试被录取后就是公务员了吗?
答:不是。对于合格的毕业学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
4.毕业后到定向单位报到,今后可以调动工作吗?
答:服务期未满9年的不能调动,服务期满后可以调动。
二、关于报考条件
5.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高中、中专、本科等学历(学位)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期间入伍,退伍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尚未毕业的,也不能以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
7.“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我区户籍或我区兵源的退役士兵,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可以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职位。除此外,“大学生退役士兵”如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还可以报考定向退役士兵的职位。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8.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5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考。
服务期满“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1年及以后在宁夏服务期满的人员才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截止9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该类定向职位。
9.已经通过入学考试取得大专、专升本、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不能。为坚持基层政法定向招录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的严肃性,已经通过入学考试取得大专、专升本、本科、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员,不得以本人放弃入学资格为由参加基层政法定向考试。
10.“宁夏生源”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为宁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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