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编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法院网站www.sccourt.gov.cn、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238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法院系统15名,检察院系统76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47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四川大学79名,西南民族大学8名,西藏大学4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6名,上海政法学院57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4名。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 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科试点班4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科试点班4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单位培养的专科试点班80名。
2. 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2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26名。
3. 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学士)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5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5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7名。
4. 法律硕士试点班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对课程考试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2名。
为县级人民检察院培养的法律硕士试点班39名。
具体招录单位和培养院校及专业见《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