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得知,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
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入学考试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0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下午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地点与教育入学考试的地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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