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现将教育入学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入学成绩查询
全省2016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教育入学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查询。
考生对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书面申请到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信访室申请复核(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二、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一)笔试总成绩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教育部、人社部、公务员局等十一部委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按各占权重50%,以百分制构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招考公告)。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后,按规定的计算办法合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并按考生报考职位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了排序。
(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了确保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考录办研究,划定本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对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三)按职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人员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表。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以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