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河市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黑河市所属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11月15日上午8:30-11:30;招考对象为项目生、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11月18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通江路31号)。
三、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用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考对象为退役士兵和大学生退役士兵需带退役士兵
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考对象为项目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出
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需填写《2016年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请自行下载。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看到通知后,务必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16:30前主动与黑河市人社局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456—8260767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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