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上海社会工作者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6年4月6日-4月9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二、2016年上海社会工作者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24楼D座,近徐家 汇 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转8005、8006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A楼515室,近南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蒲汇塘路99号3临,近宜山 路)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603室(虹口区西江湾 路574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近天等 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6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 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 份证、学历证书、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提供,其中社会工作 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 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 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 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 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 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 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 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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