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将成为我省一大新职业。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首次统一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式启动,首批招聘计划人数2000名。这是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创举。
“每月至少能拿2300元,如果学历高,同时又担当社区主任职务,待遇还将达到4200元以上。”省民政厅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社区工作琐碎,工资待遇低,导致社区工作岗位上人员流动较大。“待遇提高了、保障齐全了,相信会有更多有学历、有能力年轻人加入社区服务工作。”
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2000名 西安有1050个名额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将主要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或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全社区。
据悉,我省城镇社区管理工作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以及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三部分组成。根据社区人口规模,社区服务站一般配置5~9名专职工作人员,规模特大的可适当增加。目前全省共有社区约2091个,按规定标准需要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约1.5万名。
此次公开招聘,我省将为12个市(区)(含杨凌和韩城市)的1286个社区进行招考,计划招聘人数为2000名。其中西安市将招聘105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新城区160名、碑林区160名、莲湖区200名、雁塔区190名、未央区130名、灞桥区60名、阎良区30名、临潼区50名、长安区50名、沣东新城20名。
招聘条件
具有陕西户籍 18周岁至40周岁
此次招聘条件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18周岁(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陕西户籍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包括: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人员待遇
最高每月收入达4200元左右
据悉,此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将大大提高,报酬将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每月至少能拿2300元,如果学历高,同时又担当社区主任职务,待遇还将达到4200元以上。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工作补贴为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补贴为,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年限报酬为,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定。
招聘步骤
年底前招聘人员将到岗
此次招聘工作从9月开始截至12月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聘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凡在笔试、加分、面试和体检等方面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1月10日全省统一笔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民政门户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12月31日前将招聘人员分配到社区任职。
鼓励措施
社区工作满三年笔试加10分
全省统一招考后,原来的社区工作者怎么办?对此,省民政厅副厅长孙琳表示,我省鼓励现有社区工作者参加全省统一招考,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参加统一招考,笔试成绩将加10分。
新录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为五年。期满后根据社区考核,可继续聘用。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行政区域内民意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解除聘用合同。年满60周岁原则上将不再聘用。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陕西民政门户网站下载并填报《加分申请表》。在11月1日17:00时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考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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