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天津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得知,天津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费用如下:
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0]573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7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3元。
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3年或201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和201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5年3月21日9:00至25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5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6:00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陆,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5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16:00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须在2015年3月19日10:00之前将修改后的毕业证书和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2015年的“新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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