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辽教发〔2015〕190 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 2021年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查询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 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21年12月9日登录网站(http ∶/ntce.neea.educn )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2年1月8日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各市,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 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 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 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 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 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 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 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 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 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 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 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 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二)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报考中 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3个学科)考生 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 (PPT), 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 件4)。
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面试不使用测评系 统。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 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 )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 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6 )。
报考中职文化课讲授时间为 20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 实习指导课讲授时间为10分钟,实训项目设计方案说明时间10分钟,共20分钟。
面试程序为∶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按照准考证时间到达候测室。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入面试室。进入面试室后把 纸质材料和 盘交给评委,考生进行讲授展示,面试时间为20 分 钟 。
3.考生答辩,评委围绕考生讲授内容进行提问。
4.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面试科目分为∶ 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 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 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 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类别考 生面试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 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 述 。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 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 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五、网上报名与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 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 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1.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 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根据本校寒假放假时间,考试就 近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 内 ,自行 登 录 教 育 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http∶/ntceneea.edu.cn ), 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 报 信 息 。
注意事项∶
1.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 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 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 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 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 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 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 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 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 010-82345677)
(三)网上确认
本次面试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 需到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 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 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 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 确认点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 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 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 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 〕95 号)规 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 幼儿园、中等职业 教师为每人 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 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5日24∶00 ,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开始,考生自行 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 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 试 。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考生自行登 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 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 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 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 查询、下载、打印PDF 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 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 3 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 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 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 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 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 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 2021年下半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 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 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
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 写完整的《辽宁省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 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须提供开考前 48小时内 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 48 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 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 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xls
附件2: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3: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3
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举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文件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一、考生需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试进入考场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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