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1月24至27日17时;
审核确认时间:1月24至28日17时;
缴费截止时间:1月28日24时;
考试时间:3月12日。
二、特别提示:
1、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
2、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3、其他要求按1月6日发布的原公告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22年上半年NTCE笔试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 名 时 间:1月14-17日17时;
审核确认时间:1月14-18日17时;
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时;
准 考证打印时间:3月7日-12日;
考 试 时 间:3月12日。
二、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所报考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配合、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因当前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凡考生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为确保NTCE笔试安全有序组织,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指导意见中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与“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并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由所属考区保留3个月备查,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多次测量仍体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方可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或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者其它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或居住证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三)收费标准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 840号文件)。
(四)考试入场要求
凭身份证、准考证、甘肃省“健康码”绿码,“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进入考场。
四、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
各学段设置科目如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三) |
初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11 |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五、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2022年上半年NTCE笔试日期为3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
六、查询成绩
4月1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下载长期保存;如有遗失,可重新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九、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十、重要提示
1.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3.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5.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6.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7.有关NTCE考试的其他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8.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
考区 代码 |
考区 名称 |
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 |
咨询电话 |
6201 |
兰州市 |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
15343601890 |
6202 |
嘉峪关市 |
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教育局) |
0937-6226224 |
6203 |
金昌市 |
金昌市招考办(金昌市教育局一楼105室) |
0935-8212934 |
6204 |
白银市 |
白银市教育考试院(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18楼) |
0943-8221510 |
6205 |
天水市 |
市招考办(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天水分校培训楼五楼) |
0938-8222238 |
6221 |
酒泉市 |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 |
0937-26002180937-2600071 |
6222 |
张掖市 |
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 |
0936-8228753 |
6223 |
武威市 |
武威市教育考试院(武威市农林牧综合服务大楼7楼) |
0935-2213464 |
6224 |
定西市 |
定西市教育考试院(安定区公园路21号) |
0932-8227572 |
6226 |
陇南市 |
市招考办(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C1广电大厦15楼) |
0939-8232098 |
6227 |
平凉市 |
市教育考试中心(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5号,崆峒区政府东侧平凉市教育局) |
0933-8213707 |
6228 |
庆阳市 |
庆阳市教育考试院(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 |
0934-8684150 |
6229 |
临夏州 |
临夏州教育局自考办(临夏市西关北路4号) |
0930-6219937 |
6230 |
甘南州 |
甘南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育局一楼106室,原甘南师范院内) |
0941-8213447 |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doc
附件2:《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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