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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学生观(二)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的要求,《中学综合素质》学生观这一节需要理解“以人为本”的涵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一、“以人为本"的教育内涵
教育活动中的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1.“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内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的基本原理提出来的。坚持以人为本,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
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以学生为本”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延展
“以人为本”思想贯彻在教育活动中.就是“以学生为本”.因为教育活动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独立的个人。以人为本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一种学生观.也可以从三个维度去理解: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思想中的“人”,是全体的人,而不是其中一部分人。教育的需要是所有人的需要,所有学生的需要,而不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学生的需要。所以,在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也不是以一部分学生为本,而是以全体学生为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活动中“以人为本”,“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为成人社会代表,常常把自己放在主体地位,而把学生放在客体地位。学生接受教育仿佛不是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实现教育者的要求。这种条件下的教育就不是为了教育的对象,而是为了教育者自己。然而,人类的教育活动之所以成为必要,是因为人有教育的需要。换句话说,教育是学生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外界把教育强加给学生。学生作为成长中的人,必须依赖于教育才能发展成长。既然教育是为人而存在的,为学生而存在的,学生就当然是教育的出发点,当然要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上。教育者的作用是引导学生成长。
最后,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教育为学生的成长需要而存在。学生的成长需要是多方面的,因为学生作为人是“身”与“心”,“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体。学生的成长需要是多方面的,教育应当全面满足学生的成长需要。这就是说以人为本,就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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