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考工作,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和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要严格执行考生本人现居地政府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按照要求,执行当地政府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详见附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手机在微信吉事办程序中下载)。并在“吉祥码”下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所有考生还需填写《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详见,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提交的健康监测卡和承诺书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和《吉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六)持“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到达或途径”地区显示红色字体(表示考生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3天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面试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闹钟并关机封存到手机袋中,标注个人信息,并放到指定位置,考试结束离场后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领取手机。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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