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证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如下:
1.考生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承诺书中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并对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赣或已到赣,建议非必要不离赣。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省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赣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6.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
7.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0.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考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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