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中,很多材料简化,其中就已经废除了思想鉴定表,用承诺书代替,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只需提交原件,不再需要提交复印件。但黔西南州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反应,在某些认定单位认定教师资格时,还要求提交思想鉴定表,按以前认定模式准备材料,难道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只是一纸空文?
为此,黔西南州教育局回应,思想鉴定表已不需要。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7.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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