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精神及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我市下半年高中段(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段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湖州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湖州市范围内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湖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湖州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9月27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10月1日-10月7日系统将进行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和确认用户功能关闭),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即不需到现场进行确认。申请人只需提交电子材料即可(详见下列(二)电子材料确认);
3.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专业)一致;
4.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需加入QQ群439500676(群名为“湖州市2021年下半年高中段教资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申请人入群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认定类别+姓名”(如高中语文+张三)。
(二)电子材料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9月27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工作邮箱jyjsxgjc@126.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申请人均须提供);
(6)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2.电子材料审核
10月21日至10月24日,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之。
(三)体检
10月28日至29日,符合受理范围及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到湖州市中医院(湖州市南街315号)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
2.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湖州市中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
3.申请人须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4.体检咨询电话:0572-2770631,0572-2770630。
(四)审核认定
11月中旬,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的认定状态。11月下旬,申请人可登录“湖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湖州教育网)查看认定结果公告。
(五)领取证书
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将于12月上旬以邮政EMS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故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湖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郭老师,咨询电话:0572-2398588。
附件1:体检须知.doc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湖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