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教育局工作部署,现将和静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0:00-4月8日17:00;申请人直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工作安排、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事宜,请认真阅读进入和静县政府网站“和静县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咨询电话:5028432 联系人:马美霞
和静县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和静县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和静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和静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和静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类研究生);
(四)在和静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和静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在和静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在巴州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
1.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以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或成绩中没有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2.新疆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认定。
3.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jszg.edu.cn)查询)。
5.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jyt.xingjiang.gov.cn)和新疆招生网(xjzk.gov.cn)查询为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当次有效,以各认定机构公布的成绩为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2022年春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网时间为:3月30日—7月2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各县市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地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2年3月30日至4月8日,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直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的网上预认定系统中如实规范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满足认定条件第四条第5款者均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注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巴州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仔细阅读和理解各种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照片,否则系统无法完成确认。照片必须清晰,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2022年4月8日至4月15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者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到指定的县市人民医院接受体检,《教师资格体检表》由当地认定机构提供给体检医院,体检者可直接前往体检医院进行领表体检。
(三)2022年4月18日至20日,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用缴费时间。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资料线上审核未通过者需邮寄提交线上审核未通过相应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和静县行政服务中心教科局窗口现场确认并缴费。
(四)2022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携带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证明及健康码,到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8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996-502843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测试办法:参加测试者根据本人拟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准备3个试讲课题及教案(以测试者申报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所对应科目的现行教材为选题范围,具体年级有:小学二、四、六年级,初中一、二、三年级,高中或中职一、二、三年级。有些不是三个年级都有的科目,请任选一个年级准备三个教案。一个课题对应一份教案,总计3篇教案。教案应具有一节课的完整课堂教学内容),测试时由测试组专家抽取其中1个题目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讲课和专家提问。测试时间原则上为20-30分钟,测试时间由测试专家具体把握。未按照上述要求准备者,取消测试资格。
(五)2022年4月24日至28日,网上认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六)2022年4月30日至5月15日,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及认定工作总结。
特别提示:
1.此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为过渡期内最后一次,后续各认定机构不再组织。
2.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能参加此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须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上传至认定系统,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所需材料电子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进行复审:
1.二代身份证、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能够核验的学历信息可不提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所提供上传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3)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否则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为无效证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关于费用
(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
1、报名费10元/人;
2、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180元/人。
(二)体检费:各认定机构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方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审核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其他学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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