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pingping89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中心具体工作安排,于12月下旬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证换证、补证信息报送工作。凡高校教师资格证信息有误、证书遗失的教师,请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在12月10日前交至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具体换证、补证、验证时间另行通知。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或换发材料:
1.持证人书面申请;
2.学校提出书面报告(注明其为学校专任教师);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6.证书信息错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及报告都需加盖学校公章,经办人注明“与
原件相符”并签名。换发新证后原证书收回。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材料:
1.持证人书面申请;
2.学校提出书面报告(注明其为学校专任教师);
3.省级以上报刊登载的遗失启事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及报告都需加盖学校公章,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