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两次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人员,经我市和上级审核后,已全部通过,请按照下列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7月27日—29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逾期不领取证书者,我们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2.领取地点:新郑市教育局(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2696819。)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如需代领,要求如下: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证书所有人下列材料;①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提示: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②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温馨提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领取证书时请自觉佩戴口罩进入现场,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委托书
我叫 ,身份证号为: ,认定学科为: 学段 学科,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表,特委托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代领人身份证号为: 。
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在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证件遗失等情况,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jszg.zzteacher.com/jszg/notice/xinzheng/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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