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现就领取2021年第一批次初级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对象
2021年第一批在雁峰区教育局认定通过的人员,现场确认合格且未接到回访电话的人员或委托代领人员。
二、领证时间与地点
1、现场领证
(1)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00)。
(2)地点: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内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号教育窗口,市内可乘坐117、168、109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车即可。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8535404。
2、邮政快递领证
(1)邮寄方式:根据湘邮管[2015]3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教师资格证,需自付邮费。
(2)邮寄时间:对已选择邮政快递领证的,按照本人提供的地址,于2021年8月3日之前寄出教师资格证,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及时查收。
三、领证要求
本人现场领证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的,请持证件持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现场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毕业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用于存档)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证,故请妥善保管好。
3、雁峰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34--8535404。领取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可电话咨询。
雁峰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日
原标题:雁峰区关于领取2021年第一批次初级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yfq.gov.cn/zwgk/gggs/tzgk/20210802/i2444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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