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统一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龙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领取。
2.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代领,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由本人提出委托,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代领资料的,不予代领。
4.申请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及时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重要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法定凭证之一,与资格证书同等重要,领取后请尽快将此表存入个人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中。
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并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服务大厅。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联系电话:3040705(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咨询)
3040268(资格认定有关政策咨询)
以上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蚌埠市龙子湖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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