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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80名,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我县户籍(入学前属揭东户籍,下同)的师类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2、近两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我县户籍师类本、专科毕业生。
3、2009年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我县户籍2009年师类毕业生。
4、具有学士学位的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师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揭东户籍的也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280名,其中高中教师127名,初中教师153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高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条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7月1-10日;报名地点:揭东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志愿分高中、初中教师二类岗位,应聘者根据学科教师岗位设置和对应专业要求,本科学历的可同时兼报高中、初中教师两个岗位,大专学历的则只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揭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缴交50元报名费和考试费,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户口迁移证的,应同时上交家庭户口本。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6、已婚的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7、2010年前毕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者按报考学科教师岗位参加相应科目笔试。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笔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每科卷面满分15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根据报考志愿、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面试人选。
如出现同一学科教师应聘者分数并列多人的,则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的,往下一题依此类推。
(二)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成绩,只按满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评价。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相应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志愿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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