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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9名教师公告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全寄宿制完全中学,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之一。学校座落在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南沙区,占地面积269亩。今年1月12日,学校一期建设正式竣工启用,首期初、高中招生规模为1800名学生,现已正式开学。作为广州唯一一所可以面向广州市12区(县级市)招生的市教育局属的外国语学校,学校立足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高品位的办学,以博雅教育为理念,以“中西兼容、文理兼优、德才兼备”为办学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软件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建办学特色,走彰显学校个性之路;打造质量品牌,走建设精品学校之路”的办学思路,以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管理、一流的设施设备,坚持实施“博雅教育”、“精英教育”,按照广州市张广宁市长的希望和要求,“把广州外国语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努力将学校办成教育部、省、市重点中学。为高等院校输送文理兼优、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型人才。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特诚招聘以下19名优秀专业教师。
1、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学科 |
人数 |
具体条件 |
备注 |
语文 |
4 |
汉语言文学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数学 |
4 |
数学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英语 |
6 |
英语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政治 |
1 |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地理 |
1 |
地理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物理 |
1 |
物理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历史 |
1 |
历史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生物 |
1 |
生物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优先。 |
在职教师、毕业生(限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 |
合计 |
19 |
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广州市户籍的教师初级职称或无职称的应聘者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应聘者45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必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即:
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准予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或分批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入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
a、本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b、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c、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属于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准予人才本人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已婚的夫妻双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才,夫妻双方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a、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b、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
(3)特级教师、长期担任中学毕业班教学、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优先。
(4)应聘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学校将为应聘成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免费提供三年期限的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教师工作用房(产权属学校),并且配齐生活设施设备。
(1)享受二房一厅的教师:
①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②夫妻双方同为高级职称且被我校聘任的教师。
(2)享受一房一厅的教师:
①具备高级职称,且被我校聘任的教师;
②省级劳动模范、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教师。
(3)其他应聘成功的教师均提供生活设施设备配套的教师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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