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学校招聘教师启事
因学校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沪绿容[2010]66号)和《关于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审核结果的通知》规定,上海市医药学校定于2010年8月下旬组织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1、教育运行部老师1名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奉献精神和教书育人意识。
三、招聘的时间和方式
(一)、招聘的时间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的时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下旬结束。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的工作于9月底结束。
(二)、招聘的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采取面试方式。主要采取教学试讲,测试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技能、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9月24日
2、有应聘意向者,报名方式请以邮件方式交递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证等复印件),经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2、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任何履历、文凭、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的组织和方式
(一)、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招聘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学校成立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全程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科长、组织人事科长、纪检监察负责人、专业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等人组成。
(二)、面试的方式
1、学校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教师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的方式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学校公开招聘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试讲,并依据学校教师能力要求、评价标准及对参加教学试讲人员试讲测试情况做出评价,并按各招聘岗位参加试讲人员的试讲测试情况依次进行排序。
3、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面试前接受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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