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苍山县2010年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根据我县教师空岗空编情况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小学任教,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
1、已在县教育体育局报到未落实就业单位、具有苍山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6--2009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已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落实就业单位、具有苍山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6--2009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本、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考计划
全县共招考乡镇小学教师280人。招考学科为语文50人、数学40人、英语80人、音乐30人、体育20人、美术30人、计算机30人。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由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场采集照片及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
(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考生报名原则上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学科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没有招考计划的学科可以跨学科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所学专业为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除可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外,也可报考计算机学科;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除可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外,也可报考音乐或美术学科)。个别学科如出现报名人数与招考数量比例低于2:1,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重新核定该学科的招考计划,并将剩余计划递补到英语学科。
(三)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愿意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本人应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写出申请,签订承诺书自愿放弃参加本年度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经批准后方可报考。报考科目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准,其教师资格证书上认定的任教学科在本次招考中没有设置招聘岗位的,可参照师范类考生报名原则自选报考。
(四)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在规定的加分年限内,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报名时每人须交报名、考务费100元,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27--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县教育体育局南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二楼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3日上午8:30—12:00,在县教育体育局南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时间和方式:9月8日前在苍山政府网和苍山教育网公布考试成绩。
五、考试内容及录用选岗办法
(一)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文化知识(90分)两部分,总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命题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文化知识的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的高中、初中教材(其中高中教材50%、初中教材50%)。
(二)录用选岗办法
将考试成绩通过苍山政府网、苍山教育网等方式对外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科招考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逐一考察。对查实存在舞弊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对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招考计划分学科依次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如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专业文化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按毕业时间先后的办法确定其择岗先后顺序。不愿意选择岗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选择岗位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体育局办理派遣手续,县编制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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