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决定从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面向社会招聘50名高中教师,面向本区子女招聘50名初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20名,小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其中数学7名,语文6名,英语8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3名,历史6名,地理7名,拟招聘初中教师20名不分专业,拟招聘小学教师30名不分专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仪表端庄无明显缺陷,普通话流畅。
5、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上学前属城镇户口的,其父母有一方在南郊区工作且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上学前属南郊农村户口的,其父母有一方目前仍在南郊,且落户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上述毕业生必须已在南郊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
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或者全日制综合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6、符合上述条件的2010年应届生也可参加报名。
7、政审
报名者均需出具所在单位、街道或村党组织的政审材料。凡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3)2008—2010年中央机关或省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现场照像,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10年8 月19 日——8 月28日,报名期10天,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南郊区政务审批大厅
4、报名时须携带证件、材料: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政审材料、父母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等;未拿到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介绍信和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报考高中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政审材料;未拿到毕业证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介绍信和能如期毕业的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岗位。
(2)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200元。
(3)高中教师各科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4:1及以上,不足比例的经区招考领导组会议研究后根据报名人数向人员集中的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证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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