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建宁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领导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建宁县委党校专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宁县委党校专职教师2名(事业干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专业条件:政治思想教育、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管理学、历史学和中文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教学和研究水平,能胜任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聘办法
采取自愿报告,统一笔试,专题试讲,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分数高低,专题试讲,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按笔试分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题试讲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建宁县委党校办公室;
联系人:黄丹;联系电话:3982867(办)13459810188(手机)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至8月3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的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
4、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书。
报名时每人需缴纳报考费15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建宁县委党校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党校核发《准考证》。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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