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2010年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具体指标如下:
初中教师(6名):语文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地理1名。
小学教师(24名):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2名、音乐2名、体育4名[女子健美操1名(女),其他3名]、美术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貌端庄。
4.初中教师岗位从具有三年以上初高中教学工作经历的在职优秀教师中考选,报考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从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中考选;开发区常住户口(或开发区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专业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5.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报考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职优秀教师应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市骨干教师、市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38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专业须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要认真填写《日照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所需表格到开发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贴好照片报名时携带),要填报到具体学段和学科,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后,不允许改报。
如出现报考职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时,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区内户口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职优秀教师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音体美考生准备5张);报名费80元。
报考语文专业的需携带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3.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的,按照规定加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报名时所需证件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及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7日至8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开发区教育局政工科(连云港路58号);
联系电话:0633-3600062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文化学科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报考学科的初中及以上学段文化课专业知识。其中,教育理论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讲课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成绩由评委组评判。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打分,汇总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
讲课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并张榜公示。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录用。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需交面试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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