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规定,经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0年临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聘23名教师。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行为,现将公开考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2010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考聘教师23名,其中物流专业4名、会计专业3名、市场营销专业1名、数控技术专业1名、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1名、土木工程专业4名、建筑工程预算专业1名、建筑装饰工程专业3名、旅游管理专业1名、广告学专业1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名、动画设计专业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具体条件见附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相应学位;
5、符合公开考聘岗位限定的专业要求;
6、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本人携带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报名(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并现场采集报考者电子照片,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0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考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考事宜。
4、由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自服务报到之日算起),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前往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同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报名时应同时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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