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陆丰市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为切实缓解我市中小学教师紧缺的状况,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公开招考聘用教师650名,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考聘用人数
(一)小学教师A类80名。
(二)小学教师B类70名。
(三)初中教师200名。
(四)高中教师300名。
三、招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职位岗位工作。
2、陆丰户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陆丰户口、应届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
3、国家任务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国家任务生、代课教师和公办学校“以工代教”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招考对象
1、小学教师A类招考对象:
(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家任务毕业生;未办理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国家任务毕业生。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省教育厅(或地级市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的中职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的国家任务毕业生;未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省教育厅出具就业报到证的中职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国家任务毕业生。
2、小学教师B类招考对象:
具备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国家承认的中师、中职师范类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学教师A类招考对象除外)、代课教师、公办学校“以工代教”人员。未办理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师、中职师范类以上学历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3、初中教师招考对象:
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家任务毕业生;未办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但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国家任务毕业生。
4、高中教师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国家任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签订到农村从教意向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启恩中学
(二)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12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要求: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办理教师资格证有效材料(即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像片2张;国家任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属于招考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代课教师和“以工代教”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须现场进行电子摄像。
(四)报名考务费:按市物价局批准标准收费。
(五)准考证发放:9月23日至24日考生凭报考收费单据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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